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原计划2021年招生20人,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14个、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6人。现拟增加招生计划26人,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拟增加21个、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拟增加5人。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复试,已列入2021年招生简章的导师每人招生2人(导师名下上线考生人数不足2人的只招生1人,导师名下无上线考生的从第二批复试考生中招生1人),复试比例为3:1。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复试考生人数时,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复试考生人数时,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复试后根据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生12人,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生4人。除第一批拟录取的考生外,剩余的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120分的不再具备复试资格)分领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为3:1。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复试后根据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再确定导师,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必要时学生须服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