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原计划2022年招生26人,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18个、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8人。现拟增加招生计划26人,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拟增加18个、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拟增加8人。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复试,已列入2022年招生简章的导师每人招生1人(导师名下无上线考生的接受调剂,详见调剂通知),复试比例为3:1。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复试考生人数时,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复试考生人数时,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复试后根据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生18人,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生8人。除第一批拟录取的考生外,剩余的上线考生分领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为3:1。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复试后根据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再确定导师,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必要时学生须服从调剂。